南通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,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的税收管理业务,为正科级单位,内设综合业务科、申报审核一科、审核二科和调查科。
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: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的税收管理业务,拟定具体的进出口税收管理办法;调查、反馈进出口税收管理中的有关情况;办理出口企业出口产品退(免)税的审批工作;负责出口产品退(免)税的日常稽查工作;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在市国税局和省国税局进出口处的领导下,我处立足于规范执法、优质服务,坚持依法行政、依法退税,连续多年高质量地完成出口退税工作,得到了市政府、省国税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,为南通开放型经济持续、健康、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近年来,先后被评为“南通市文明诚信窗口”、“南通市文明单位”、“南通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”等称号。为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,进一步服务好出口企业,我处注重将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和先进的管理理念融入出口退(免)税的日常管理中,目前已实现了申报、审核、审批的电子化管理,同时开通了网上信息发布、数据反馈等功能,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方便。与此同时,我处经常通过专题汇报、召开座谈会、调研等形式,听取相关部门、出口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对出口退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结合南通实际,积极改进出口退(免)税管理方法,努力提升执法水平,为出口企业营造一个透明、高效、便捷的退税环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