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于2005年11月成立,前身是南通市国税局涉外税务分局,为正科级机构,主要服务于市区(除开发区)68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。多年来,坚持以“服务人民,奉献社会”为宗旨,积极发挥税收服务于外向型经济发展,服务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能,为营造良好的涉外税收投资环境,促进南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。曾先后荣获 “省、市文明单位”、“省、市青年文明号”、“省学习型示范单位”、“市文明服务诚信窗口”、“先进基层分局”等多项荣誉称号。
分局坚持两手抓:一手抓文明办税,优质服务;一手抓依法治税,应收尽收。多措并举挖税源,凝心聚力抓收入,为努力完成各项涉外税收收入任务而顽强拼搏。据统计:1996-2005年,分局总计为81户(次)企业办理再投资退税6458万元,为9600户(次)企业办理出口退税超过37亿元,为621户(次)企业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90849万元,为101户企业审核上报购买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3577万元,为50户企业审核上报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9008万元,为2户企业审批追加投资单独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4760万元。
南通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市区(除开发区)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税收咨询,税务登记管理;
(二)各项涉税资格认定;
(三)受理纳税申报、征收税款、罚款及滞纳金;
(四)审核办理各项提退;
(五)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开具,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;
(六)发票领购、缴销、代开,自印发票核批;
(七)涉税单证开具,认证报税,防伪税控系统发行,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管理;
(八)各项涉税事项的调查、审核(批)、报批,催报催缴,漏征漏管户、停业、歇业户、非正常户巡查;
(九)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协查;
(十)纳税评估,税源调查与预测,欠税管理;
(十一)涉税文书送达,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实施;
(十二)反避税、国际税收调查、涉外税务审计、处理海外投资及有关国际税务事项等职能。 |